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4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收到
公司股东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科”)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国投高科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和 6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份 4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
本次减持前,国投高科持有公司股份 50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
截止本公告日,国投高科所持有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况。
本次减持后,国投高科持有公司股份 45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4%,
不再属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5.6.27 33.628 350,000 0.38
国投高科 集中竞价交易 2015.6.28 33.985 130,000 0.14
合计 — — 480,000 0.5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5,025,000 5.46 4,545,000 4.94
国投高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数 1,256,250 1.36 776,250 0.84
有限售条件股数 3,768,750 4.1 3,768,750 4.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投高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没有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的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公司股东国投高科在公司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公司在登云股份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登云股份的股票。本公司在所持登云股份的股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登云股份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登云股份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登云股份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等情况的,则本公司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
公司在所持登云股份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三年内,每年减持登云股份的股票不超过
本公司上一期末所持登云股份股票总数的 25%,并在登云股份上市后本公司持有
登云股份股票比例在 5%以上(含 5%)时,在减持前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本公司未能完全履行持股意向和股份锁定承诺的,本公司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
和责任:1、及时披露未履行相关承诺的原因;2、及时作出新的承诺并提交登云
股份股东大会表决,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止;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
诺导致登云股份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公司
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登云股份所有。
此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述承诺。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国投
高科不再属于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