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9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
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先生的《股份减持告知函》:2016
年6月30日卢元健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51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称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06 月 30 日 22.00 510 3.75
卢元健
合 计 - 22.00 510 3.7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称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42.5600 15.0188 1532.5600 11.2688
卢元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0.6400 3.7547 0.6400 0.00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31.9200 11.2641 1531.9200 11.264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卢元健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卢元健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2016年6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
载 了 《 关 于 实 际 控 制 人 股 份 减 持 计 划 的 提 示 性 公 告 》( 编 号 :
2016-057),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元健、王延安夫妇的减持计划:
2016年6月29日至2016年12月28日期间,王延安拟减持不超过1,460
万股,卢元健拟减持不超过510万股。
截至本公告之日,卢元健先生所减持股份数量在减持计划之内。
公司将督促实际控制人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