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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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四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本次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以及拟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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