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8 证券简称:浙江鼎力 公告编号:2016-053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产 6000 台大中型高
空作业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7,632.81
万元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4 号)核准,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9.56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142 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0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39,874,28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5 年 3 月 20 日公司分别与浙江德清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差异。公司和相关银行以及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严格履行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 201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
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年产 6000 台大中型高空作业平台项目”已
顺利建设完毕,公司累计投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 20,953.78 万元,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等净额为 340.59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
216.0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7,632.81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但尚
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7,000 万元)。该项目具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募集 项目节余资金 拟永久补充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投资额 (含利息收入等) 流动资金
年产 6000 台大中型
28,030.00 20,953.78 7,632.81 7,632.81
高空作业平台项目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内外经济形势以及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影响,项
目的工程成本较预算有大幅降低;公司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
募集资金,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
提下,较好地控制了成本,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
度和优化,间接压缩了部分项目支出。
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
定的投资收益。
五、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将“年产
6000 台大中型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7,632.81 万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等所需。
公司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
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
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632.8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632.81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时,该事项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
事会出具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已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 7,632.8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备查文件
1、《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