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河环保: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30 17: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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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37 证券简称:先河环保 公告编号:2016-031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 年 6 月 14 日,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4:30 在石家庄湘江道

25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6 月 29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为

53,781,01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616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其中关联股东陈荣强回避表决,出席会议所

有非关联股东所代表股份为 2,451,895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7119%。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1,329,119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14.9041%。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含 5%)

股份的股东(不含董监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9 名,代表公司股份 53,781,0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16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李玉国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推选董事陈荣强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

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变更超募资金投向及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北京卫家环

境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陈荣强(持有公司股票 5,486,754 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781,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关联股东陈荣强回避表决。

其中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不含董监

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29 名,代表公司股份 53,781,0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5.61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孙丽珠律师、赵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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