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性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
保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授信事宜,并
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满足项目结项的要
求,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够为公
司扩大业务规模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结余超募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年12月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共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超募
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北京辰信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北京辰信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信领创”)
(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贯彻了公司立足行业用
户并积极拓展互联网市场的双轨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努力创新、积极开拓的进
取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信息安全领域的产品覆盖面,提高市场份额,适配
泛终端的应用特点,公司采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对
传统产品进行升级改造,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高效、更智能的病毒/木马查杀
和综合安全防护能力,打造全新的互联网安全平台。
本次对外投资将进一步稳固合作关系,加快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产业布局,
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终端入口的占有率,促进公司业务稳步、健康发展。该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广大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960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
北京辰信领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赵战生 杨成铭 李涛
2016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