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9 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告编号:2016-046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刘光福受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刘光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
委托就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
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
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
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安科生物
公司证券代码:300009
公司法定代表人:宋礼华
公司董事会秘书:姚建平
公司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高新区海关路 k-1
公司邮政编码:230088
公司电话:0551-65318811
公司传真:0551-65319985
公司电子邮箱:master@ankebio.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关于<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华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名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五项议案的
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29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刘光福
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刘光福先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1956 年 7 月出生,大学
本科。曾任霍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徽省农村经济办公室合作经营管理
处副处长,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市场信息处副处长,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师,现任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其担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期为 2013 年 11 月 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
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将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宋礼华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将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名先生作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16 年 7 月 11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
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 年 7 月 13 日至 7 月 14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 9:00~
17:00。
(三)征集方式: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
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
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 号高新区海关路 k-1
收件人:证券投资部转刘光福
邮编: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316867
传真:0551-6531998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
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见后附件。
特此公告。
征集人: 刘光福
2016 年 6 月 29 日
附件: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
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征集投票权的公告》(以下简称《征集投
票权的公告》)全文、《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
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截止之前,本人 /本公司 有权
随时按《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 /本公司 作
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
光福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
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关于《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
1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1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股权的来源和数量
1.3 限制性股票股权的分配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
1.4
日、相关限售规定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7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实施计划
1.8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9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10 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11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 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1.13 回购注销的原则
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华先生作为限制性股
2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将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宋礼名先生作为限制性股
3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
3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
(草案)》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
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
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16 年第二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