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35 证券简称 乐凯胶片 公告编号 2016-021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原产于富士胶片制造(欧洲)有限公司和富士
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进口相纸所适用反倾销措
施期中复审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 年 3 月 22 日,商务部发布了 2012 年第 10 号公告,决定自 2012 年 3
月 23 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2-006)。
2015 年 6 月 29 日,商务部发布了 2015 年第 19 号《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
盟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期中复审的公告》,经审查认为,国内产业申
请人(本公司)2015 年 6 月 2 日的申请提出了倾销幅度已发生变化的初步证据,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 49 条规定及《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
暂行规则》的要求。商务部决定自 2015 年 6 月 29 日起开始对原产于富士欧洲和
富士美国的进口相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的期中复审。公司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发布了《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
欧盟和日本的进口相纸征收反倾销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9)。
2016 年 6 月 29 日,商务部发布 2016 年第 25 号《关于对原产于富士胶片制
造(欧洲)有限公司和富士胶片制造(美国)有限公司进口相纸所适用反倾销措
施期中复审的公告》,经调查裁定,富士欧洲的倾销幅度为 23.5%,富士美国的
倾销幅度为 2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国务院关税
税则委员会决定,自 2016 年 6 月 29 日起,将富士欧洲所适用的相纸反倾销税税
率调整为 23.5%,富士美国所适用的相纸反倾销税税率调整为 23.6%。
详情请参考商务部网站 http://www.mofcom.gov.cn。
商务部的裁定有效地维护了我国相纸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公司将根据市场
情况,在经营、生产、技术服务等方面努力做好工作。
2015 年公司相纸销售收入 6.89 亿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 58.2%,是目前
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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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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