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16-032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1]100 号)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按 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经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收到税款所属期为 2015 年 11 月、
12 月的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5,905,484.43 元。
自 2016 年 5 月 3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关于收到政
府补助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至今,公司累计收到两项政府补助
资金合计 5,911,984.43 元,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84.52%,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到账日期 批复/政策文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促
2015 年武汉东湖
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
1 新技术开发区专 6,500.00 2016 年 6 月 17 日
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实
利申请资助
施导则》(武新管[2013]92 号)
2015 年 11 月、12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
2 月软件产品增值 5,905,484.43 2016 年 6 月 29 日 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东新国税通
税退税 [2016]1205 号)
合计 5,911,984.4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
5,911,984.43 元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
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