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申东日先生发来的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权质押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股东 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名称 股数 日 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华福证券 个人
申东日 是 18,500,000 2016-6-28 2017-6-27 有限责任 9.11% 融资
公司 需要
合计 18,500,000 9.11%
2016 年 6 月 28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8,500,000 股(占本公司
股份总额的 4.63%)质押给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6 年 6 月 28
日,质押期限为 12 个月。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了股权质押手续。
2、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
是否为第一
股东 解除质押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押占其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股数 日 日 所持股份
致行动人
比例
中泰证券 个人
申东日 是 13,125,000 2015-12-29 2016-6-29 股份有限 6.46% 融资
公司 需要
中泰证券 个人
申东日 是 13,125,000 2016-5-11 2016-6-29 股份有限 6.46% 融资
公司 需要
合计 26,250,000 12.92%
2015 年 12 月 29 日,申东日先生将其持有公司的股份 13,125,000 股质押给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 2015 年 12 月
29 日,双方已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
手续。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息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申东日先生在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质押
的股份由 13,125,000 股变为 26,250,000 股,新增 13,125,000 股份的质押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2016 年 6 月 29 日,申东日先生购回上述质押以及转增质押
的股份合计 26,250,000 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6.56%),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东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203,155,5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50.7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3,83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96%。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质押登记证明;
2、股权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