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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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1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届满。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第四届监事会的组

成、监事会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

告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及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已发行股份总数 1%以

上的股东可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推荐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的

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公司

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将对推荐的监事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

资格的监事人选,监事会将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

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

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8、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

9、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1、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关于推荐监事候选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出具的接受提名的书面意见,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及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4、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七、推荐文件的送达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6 年 7 月 10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

文件送达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16 年 7 月 10 日 17:00 时前将相关文件

传真至 0571-87830847,并经本公司指定联系人确认收到;同时,“监事候选人

推荐书”的原件必须在 2016 年 7 月 10 日 17:00 时前邮寄至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

方为有效(收到时间以杭州本地邮戳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亚茹 任国晓

联系电话: 0571-88968295

0571-87830848

联系传真:0571-87830847

联系地址:杭州市古墩路 702 号

邮政编码:310030

特此公告。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履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如有)

(注:指与上市公司

或其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是否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等。)

推荐人:(盖章/签名)

二〇一六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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