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43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6
年 6 月 24 日-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关于公司向大股东借款的议案》和《关于聘请财务总监的议案》,决议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大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发公司)
借款人民币 3.9 亿元用于偿还债务,借款期限 6 个月,借款年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本次借款公司不设抵押担保。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借款手续。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清、彭树银、史永辉、刘文杰、陈京伟、杨
丽等六名董事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 票,回避表决: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同意公司聘请李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年薪为人民币 17 万元/年(税前),并按照公司制度
对其进行考核,根据有关人事、薪酬及考核制度领取考核奖金。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上述决议事项具体内容详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