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管人员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江
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高管人员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高管人员的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
合规,各高管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其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和经营管
理经验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昝圣达担任公司总经理,邢光新、顾政巍、黄
天鸿、陆建峰、钱志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钱志华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顾政巍
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 刘志耕、曹旭东、朱林
201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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