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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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证券代码:600610 A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编号:临 2016-054

B 股证券代码:900906 B 股证券简称:中毅达 B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

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

【2016】079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

文公告如下:

2016 年 6 月 29 日,你公司发布公告称拟在贵州和新疆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注册

资本均为 5000 万元。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1、你公司未严格按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的要求,披

露本次对外投资事项。请公司认真对照该格式指引要求,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2、公司公告中仅披露了拟设立的两家子公司的经营范围,未披露拟从事的具体业务。

请公司补充披露两家子公司拟从事的具体业务,并说明该等业务与公司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

的关系。

3、公司公告中未明确说明设立两家子公司的具体安排。请公司补充披露成立两家子公

司的具体时间安排、资金安排和业务规划。

4、公司公告中称,“设立子公司后,配合上市公司拓展当地业务(如 PPP 项目),抢

占当地市场,分享当地政府给予的优惠红利,也便于与当地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参与当地

项目”。请公司说明披露上述内容的依据和相关的业务安排、资金安排、人员储备等,并充

分提示相关的不确定性风险。

5、公司公告中未充分分析和揭示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请结合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拟

开展的具体业务,补充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请你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 日之前落实上述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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