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宜华健康医疗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相关议案内容的基础上,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董
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收购亲和源股权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向相关方收购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 58.33%的
股权,系公司通过收购养老产业中具有成熟的运营经验及品牌效应的
亲和源公司,布局养老产业板块,有利于实现公司构造大医疗健康生
态系统的战略目标。本次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规定;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
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收购亲和源事项。
二、对众安康公司进行增资事项
我们认为:为了支持众安康业务拓展,公司决定使用众安康公司
归还的原用于补充众安康公司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进行增资,提高众
安康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及经营实力。众安康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该公司业务稳定,投资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对众安康公司增
资。
(以下空白)
(此页无正文,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署:
夏成才 谭 燕 郭 维
日期: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