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6-060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宁波东力,证券代码:002164)自2015年12月17日开市
起停牌。2015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在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以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东力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
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调整,
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
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
231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宁波东力股
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6】第 57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与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事项进行了分析
讨论和答复,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
于对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宁波东力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进
行了调整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宁波东力,证券代码:002164)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及证监会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