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 2016-030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参股公司红利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 东 明 珠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 于 2016年 6月 28
日收到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顶矿业”)
分 配 的 红 利 款 项 人 民 币 59,103,000.00 元 , 并 据 此 确 认 相 关 投 资 收 益
59,103,000.00元。
大 顶 矿 业 本 次 分 配 利 润 方 案 已 获 得 该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本 次
共 分 配 利 润 297,000,000.00元 , 约 占 其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91.47%。 公 司 持 有
大 顶 矿 业 19.90%的 股 权 ,可 获 得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59,103,000.00元。本次
所得分红将增加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并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