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卫宁健康 公告编号:2016-068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6 月 13 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星期三)14:30,会议地
点为:上海市江场三路238号市北半岛国际中心一楼会议室;网络投
票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2016年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16 年 6 月 29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6月28日15:00至2016年6月29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
有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9,696,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9.300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
委托代理人)共有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19,693,803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99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
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有 2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参加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502,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3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炜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
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收购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032,823 股,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的 99.9988%,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21,500,947 股,占参加会
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35%;反对 1,400 股,占参加会
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2%,其中中小投资者反对 1,4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65%;弃权 0 股,占
参加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其中中小投资者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周炜、王英作为关联股
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王晶律师、邹孟霖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卫
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