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航运:异地任职公司领导租房管理办法

来源:上交所 2016-06-29 10:57: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异地任职公司领导租房管理办法

为解决公司异地任职公司领导的住房问题,规范租房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

门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异地任职公司领导,是指家住异地且在公司所在地无自有房产、

常驻公司工作的公司领导。

二、租房原则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公司领导租赁住房,以租金实惠、交通便利、环境安全为

原则。

三、租房标准

1、参照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住房标

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水平,确定每套房屋租房费用限额标

准为 18000 元人民币/月。当公司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发生较大改变时,可由公

司根据实际进行适当调整租房费用限额标准。

2、实际租房费用低于限额标准的,公司按实际支付,相关人员不另行享受

房屋补贴;实际租房费用超出限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租赁事务

1、房屋租赁管理事务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总经理办公室根据需求决定租赁房屋数量,所租赁房屋由总经理办公室

统一提供给公司领导使用。

3、租赁房屋须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由总经理办公室履行审签程序。

五、其它

1、参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异地任职公司领导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

每一个日历月度可以安排各返家 1 次。可以参照差旅费标准按实报销在途交通费,

在家期间住宿费、市内交通费自理,不享受出差补贴。

2、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远海特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