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6-34 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4 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0]94 号”文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9.8 元(人民币,以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5346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387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590 万元。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已出具(2010)025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
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文中的规定,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
认,将上市过程中的广告费、媒体路演推介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 6,321,415.00
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增加募集资金净额 6,321,415.00 元,公司已将该资金转
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2,378,585.00 元,最终确认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2,221,415.0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申请手续,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建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华夏银行武汉东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 4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详见 2010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0-004 号)。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全资子公司四川国创兴路沥青材料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创”)在汉口银行光谷支行开设 1 个募集资金专户。
华夏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215108819197121 帐户因未经常使用,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销户,余款全额转至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其他募集资金存放专
项账户未发生变化。详见 2010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0-048 号)。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结项、变更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项目节余
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办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变更及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22 号)。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先后将浙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
行武汉洪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3 个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484,119.59 元全部转入公司基本户和一般户;四川国创将汉口银行光谷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952.39 元转入四川国创基本户。经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商议,公司及四川国创已对上述 4 个募集资金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至此,公司
及四川国创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