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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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新

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北洋”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新北洋拟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 号文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49.00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1.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4,893,314.3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258,719.7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8,634,594.5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 37100009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相关信息,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序 预计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到位后拟投入金额

具体项目名称

号 额(万元) 资额(万元) (万元)

高速扫描产品/现金循

1 环处理设备研发与生 35,095.00 35,000.00 24,863.46

产技改项目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2 13,400.00 13,400.00 6,500.00

项目

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3 7,600.00 7,600.00 3,500.00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86,095.00 86,000.00 34,863.46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 37100009

号《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鉴证,截至 2016 年 6 月 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 76,683,714.51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实际

具体项目名称 占总投资的比例(%)

号 资额(万元) 投入金额

高速扫描产品/现金

1 循环处理设备研发与 350,000,000.00 61,109,214.02 17.46%

生产技改项目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

2 134,000,000.00 12,985,831.99 9.69%

项目

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

3 76,000,000.00 2,588,668.50 3.41%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0 0.00

合计 860,000,000.00 76,683,714.51

四、关于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程序及专项意见

2016 年 6 月 29 日新北洋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新北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临时)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新北洋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

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新北洋本次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4、新北洋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新

北洋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新北洋使用募集资金 76,683,714.51 元置换先期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赵耀 张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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