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华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9 17: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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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75)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北京智汇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润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1、截至目前,泽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7,884,3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7%。

2、泽润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其他

承诺如下:

泽润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泽润投资作为本公司董事吴章华(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离任)的关联方同

时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其或其关联方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

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其或其关联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或其关联方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 7 个

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作为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泽润投资可以通过法

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其中,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1

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

价格。上述减持行为将由公司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中披露大股东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如公司大股东违反本承诺进行减持的,自愿将减持

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2015 年 7 月 10 日,近 6 个月内减持过公司股票的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泽

润投资承诺: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

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其在上述期间累计减持金额的 10%,且

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

截至本日,泽润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3、泽润投资股份变动情况:

泽润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公司股票 7,500,000 股,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时老股转让 1,028,000 股,老股转让后持有公司股份 6,472,000 股。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施了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泽润投资持有

公司股份 11,649,600 股。

201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15

(002)号),根据泽润投资的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首发前限售股份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后,泽润投资持有的公司可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 2,912,400 股。

2015 年 1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码:2015(003)

号),泽润投资计划自 2015 年 1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 月 22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 25%,即 2,912,400 股。截至 2015 年 3 月 18 日,

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泽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8,737,200

股。

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泽润投资持有

2

公司股份 17,474,400 股。

2016 年 2 月 5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码:2016

(019)号),根据泽润投资的承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首发前限售股份于 2016

年 2 月 16 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后,泽润投资持有的公司可上市流通股份

数量为 4,368,600 股。

2016 年 2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发布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计划完成的公告》(公告编码:2016(020)

号),泽润投资于 2016 年 2 月 5 日、2016 年 2 月 15 日先后通过中银国际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增持 07 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409,961

股。本次增持后,泽润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7,884,361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为 4,778,561 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新余高新区泽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自身发展需求

3、减持期间:2016 年 7 月 5 日—2017 年 1 月 4 日(6 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未来 6 个月内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4,778,561 股(其

中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 409,961 股需按照承诺在 2016 年 8 月 16 日后方可减持),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7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其中,任意连续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6、未来持股意向:本次减持计划按照减持上限 4,778,561 股完成减持后,

泽润投资继续持有公司股票 13,105,800 股,持股比例为 7.45%,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泽润投资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的前提下,根据自

身资金需要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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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泽润投资承诺: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泽润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3、泽润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违反其所作

出的任何减持承诺,此次减持计划最大限度实施完后,泽润投资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 备查文件

泽润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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