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 2016-030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收到股东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阳
基金”)《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于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
2016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绵阳基金通知,自上述减持计划公
告披露日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绵阳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17,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其中,
2016 年 6 月 27 日,绵阳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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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 17,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9%。本次权益变动前,
绵阳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7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9%。本
次权益变动后,绵阳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57,75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00%。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2、根据有关规定,绵阳基金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告披露后 2 日内,绵阳基金不得再行买
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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