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独立董事对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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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调整后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名单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3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

为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后的股票期

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45 人,

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人员,上述激励对象不存

在禁止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

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为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岳修峰 王晓瑞 孙丽娟

2016 年 6 月 28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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