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6-023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海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财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
亿元,有效期自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
款利率执行。此授信不属于担保性质,由公司信用取得。
2、由于本公司与中海财务公司同受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间
接和直接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中
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周群、
蔡惠星、周晓宇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预计
本次可能发生的财务费用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所以本关联交
易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中海财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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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5 月 21 日的巨潮资
讯网。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0 号 5 层;
法定代表人:杨吉贵;
注册资本:6 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的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
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
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一、二级市场投资除外)。(企业经营涉及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为中海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
同时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与中海财务公司是受同一控制下的
关联企业。
履约能力分析:中海财务公司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及其他
集团成员单位依法出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已取得《金融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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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有关利率。
2、关联交易内容
中海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 4 亿元,有效期自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四、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海财务公司作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
金融服务经验;公司与财务公司申请此类交易,是鉴于经营和发展的
需要,并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五、监事会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29 日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为满足项目投标及项目履行过程中的信贷证明、银行保
函及流动资金贷款的需要,取得一定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
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实施,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
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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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能力,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发生不必要关联交易的
情形,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方通过关联交易侵占公司利益或关联方
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经营独立。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
决,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召集、召
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
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七、保荐机构对该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
此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
允,未损害股东利益。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中海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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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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