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6-021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群先生召集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蔡惠星、周晓宇、
瞿辉、张河涛、王清华、钱志昂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应参加表决董
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名支行等三家银行
1/3
申请不同金额的综合授信额度: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名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0
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 2.20 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
度 0.50 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0.30 亿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 2.978 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 2.238 亿元、银行承
兑汇票额度 0.36 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0.38 亿元,有效期限
为一年(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 1.50 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 1.00 亿元,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额度 0.50 亿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
上述三家银行拟授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7.478 亿元,以上
授信均不属于担保性质,由公司信用取得。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 亿元,有效期限自 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7
月。
2/3
此授信不属于担保性质,由公司信用取得。
本次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公司预计可能
发生的财务费用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 所以本关联交易不属于
重大关联交易,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融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详见 6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周群、蔡惠星、周晓宇回避了
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关于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
交易公告》;
3、《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中海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4、《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