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峨眉山万佛顶索道发展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成立峨眉山万佛顶索道发展有限公司符
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
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李富瑜_________ 赵明_________ 孙东平_________
2016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