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的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出
售商业房产的关联交易议案》。因本次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江苏现代职教图书发行有限公司,购买本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南京凤凰地产有限公司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太平南路 389
号 1102 室、1201 室和 1202 室的商业办公楼。
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南京市商品房现售合同》
等资料,认为本次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同地区商业办公楼的市场价格,
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
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利于公司资金回笼,提升公司本年度
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该关联交易已获得我们的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审议此项关联交
易时,关联董事周斌先生、汪维宏先生、林海涛先生回避表决,其他
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公司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薛健 李启明 魏青松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