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6-013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信达资产公司拟处置桦林集团
债权涉及我公司控股股东被冻结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
告中作特别提示。
近日,我公司知悉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
称“信达公司”)在《黑龙江日报》上发布单户资产处置公告,公告“拟对桦林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 2016 年 4 月 30 日,该债权本金为 2354.67
万美元,债权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该企业已政策性破产,查封担保单位----
恒丰集团持有的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7200 万股股权。”
2007 年 10 月,由于恒丰集团以持有的 6000 万股股权为桦林集团贷款提供
担保承担连带责任,首次被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冻结,2010 年公司利
润分配转增股本每 10 股送 2 股,转增后恒丰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7200 万股股权被
继续冻结,截止 2015 年 10 月,我公司收到司法冻结通知书【2015-司冻 158 号】,
恒丰集团所持有的 7200 万股股权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三年,自 2015 年 11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25 日止。
恒丰集团承担的该项债务是由于牡丹江市政府改组桦林集团所产生,自
2003 年起,牡丹江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多次承诺,保证恒丰集团“不承担任何
支付义务”。
目前,牡丹江市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正积极与信达公司沟通,形成在不使
用恒丰集团担保股权条件下的解决方案。我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及时
发布相关公告。
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