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7 证券简称:天源迪科 公告编号:2016-70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规范
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信邦安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安达”)系深圳天源
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截至目前持股比
例为 24.23%,未构成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就信邦安达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之事宜,为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信邦安达产生
现实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以及减少、规范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一、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信邦安达以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目前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信邦安达现有业务相同的
业务的情形。前述信邦安达的现有业务主要包括面向家庭用户端的 10000 号管家
自主客户端、宽带测速系统及运营、智能提速系统及运营、智能网关管理及运营
平台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基于智能网关的面对家庭用户的智能家居系统。
2、除信邦安达以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会直接从事、采
取向第三方控股投资的方式和/或与信邦安达以外的第三方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的
方式间接从事信邦安达现有业务。为避免歧义和误解,以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从事的以下业务不应被认定为包括在信邦安达现有业务范围内或与
信邦安达现有业务类似:
(1)本公司面向行业用户(包括电信行业、公安行业、金融保险行业等)
的软件产品开发及销售,包括业务运营支撑解决方案、大数据业务平台及应用解
决方案、移动互联网应用解决方案等。
(2)本公司面向行业用户(包括电信行业、公安行业、金融保险、电商行
业等)的平台运营。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从事前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得从事的业务时,则本公司在信邦安达提
出异议后,将:
(1)及时转让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上述业务,
信邦安达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2)及时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终止上述业务。
4、考虑到信邦安达所属行业的特点,并鉴于当前信息技术行业较快的更新
及迭代速度,新型技术的不断问世,及行业及市场的迅速变化,如由此等因素导
致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和/或拟收购标的经营的业务模式与信邦
安达不断发展的业务模式存在或有类似或可替代性,本公司将与信邦安达进一步
协商明确各自的业务领域和模式,以促成各方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关系。
二、 关于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未来尽量减少信邦安达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或施加重
大影响的企业的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最大限度地保证信邦安达业务的独立性,提
高其独立面向市场并提供服务的能力。
2、如果确实因为双方业务开展及战略实施方面的考虑,需要开展一定程度
的关联交易,双方均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关联交易、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审批流程、信息披露义务。相关定价
需要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不得存在损害信邦安达权益的情形。承诺杜绝发生占用信邦安达资金的情形,承
诺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不通过影响公
司的经营决策及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 关于本承诺的有效时间
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事项的承诺,自本公司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生效。若
本公司不再持有信邦安达股份或者将本公司股份降至 10%以下并不再占有信邦
安达董事会席位,本承诺自动失效。
2、 关于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自本公司签署本承诺函之日起生
效。若本公司不再持有信邦安达股份或者本公司不再占有信邦安达董事会席位,
本承诺自动失效。
3、 在前述本承诺有效期间,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应赔偿信邦安
达及信邦安达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信邦安达所有。
四、 其他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信邦安达及本公司各产业业务发展情况对以上不竞
争承诺、规范关联交易及其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签署。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