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487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8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28,440,000 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13%。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为 10,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6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5]1177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0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324 号)同意,2015 年 7
月 2 日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发行上市后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
截至目前,公司由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 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957,500
股限 制 性股份,公司总股本 变 更为 80,957,5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
60,9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30%,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19,999,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4.7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⑴公司自然人股东田晓军、关利敏、苏碧梧、顾向群、以及法人股东深圳
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瀚天投资有限公司、华夏君悦(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⑵作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田晓军承诺: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
满后,在不违反本人为本次发行上市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视自身
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股份减持。本人所持公司之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
持数量不得超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25%。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前之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如公
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
相应调整。上述减持行为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或其他合
法方式进行。本人每次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未履行公
告程序不得减持。减持期限为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
若本人拟继续减持股份,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⑶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田晓军、关利敏、苏碧梧承诺:在上
述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12 个月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⑷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追加承诺。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也未发生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的实际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6 年 7 月 4 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28,44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5.13%;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为 10,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6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 7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
股东全称 备注
号 份总数 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1 田晓军 15,480,000 15,480,000 3,370,000 董事、副总经理(注1)
2 关利敏 2,580,000 2,580,000 645,000 董事、副总经理
3 苏碧梧 2,580,000 2,580,000 645,000 监事会主席
4 顾向群 1,020,000 1,020,000 1,020,000
深圳鹏博实业集团
5 2,940,000 2,940,000 2,940,000
有限公司
北京瀚天投资有限
6 2,760,000 2,760,000 560,000 (注2)
公司
华夏君悦(天津)
7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080,000 1,080,000 1,080,000
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28,440,000 28,440,000 10,260,000
注 1:股东田晓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 500,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股票解除限售
后所冻结的股份保持冻结状态不变,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注 2:股东北京瀚天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中有 2,200,000 股处于质押状
态,股票解除限售后所冻结的股份保持冻结状态不变,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可上市流通。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1)蓝晓科技本次股份限售上市流通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2)蓝晓科技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3)蓝晓科技本次解禁限售的股份持有人
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4)截至本核查报告出
具之日,蓝晓科技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
机构同意相关解除限售股份在创业板上市流通。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