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011 年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
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期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公告的《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情况公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5 年度
累计新增借款约 16.74 亿元,其中银行借款约 14.74 亿元、融资租赁借款约 2
亿元。公司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超过 2014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主要系
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借款等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经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到以上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属于正
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截至本临时报告出
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招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 2015
年度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