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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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3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 时在

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已于 2016 年 6 月 18 日以书

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

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钱云宝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并形成

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会议选举钱云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钱云宝先生为公司总裁。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东阳先生、高强先生、赵长健先生、

钱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赵长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振兴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相同。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决定:董事长、总裁钱云宝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

1

委员,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独立董事孙丽娟女士、董事张东阳先生、董事高强

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孙丽娟女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

长钱云宝先生、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岳修峰先生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王晓瑞女士、董事赵长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

会委员;独立董事王晓瑞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岳修峰

先生、董事钱云宝先生担任考核委员会委员。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银

行申请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 5 亿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八、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东阳先生、高强先生、赵长健先生、曹志新先生、高山先生为本

计划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

公告了《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节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七)调整方法和程序 2、行权

价格的调整方法”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2

P=P - V=10.52 元-0.1 元=10.42 元/股

其中:P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价格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张东阳先生、高强先生、赵长健先生、曹志新先生、高山先生为本

计划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恒

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条件已

满足,公司决定为本次申请解锁的 39 名激励对象共计 2,428,800 股的限制性股

票及本次可行权的 6 名激励对象共计 144,000 份的股票期权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公司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17 日至 2017 年 7 月 16 日。公司股权激励行权事宜,需待自主行权审批手续

办理完毕后方可实施。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改变。本次股权激励期权行权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即本次行

权完成后,公司股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意见、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3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关于《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公告》详见 2016 年 6 月 29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4

附件:简历

钱云宝先生:中国国籍,1957 年 12 月出生,大专学历。1979 年 3 月至 1987

年 1 月就职于镇江前进印刷厂营销部;1987 年 2 月至 1992 年 7 月就职于镇江市

信息记录纸厂,任营销部经理;1992 年 8 月至 1996 年 9 月就职于丹阳市信息记

录纸厂,任厂长;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3 月就职于江苏现代安全印制有限公司,

任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 年 3 月至 2000 年 9 月就职于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公司董事长;2012 年 7 月

至 2013 年 5 月任公司总裁;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任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总裁,持有公司 143,925,147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东阳先生:1966 年 9 月出生,1989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本科学历。2006

-2009 年在摩托罗拉股份有限公司 GSM/UMTS 事业部中国系统工程部担任高级

经理;2010-2011 年在摩托罗拉股份有限公司 GSM/UMTS 事业部全球系统工程部

担任总监;2011-2012 年担任诺基亚西门子网络公司中国 LTE 系统研发中心主

任;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公司副总裁;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公

司董事、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裁。持有公司 600,000 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

高强先生:1970 年 1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江苏赛博电子有限公司营销

公司副总经理、市场部副部长;2003 年进入恒宝股份,先后担任公司营销中心

总经理、通信事业部总经理、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销售总监;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3 月任公司副总裁;2010 年 3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持有公司 800,000

5

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长健先生:1961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2000 年进入本公司,

任公司副经理,2005 年 8 月至 2007 年 4 月兼任董事会秘书;2004 年 4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持

有公司 540,000 股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钱京先生:中国国籍,1983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 University of Warwick,

本科学历,2006 年 9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税务顾问;

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上海亚洲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任高级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在江苏恒神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6 年 5 月起任公司企

业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未持有公司股票,钱京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钱云宝先生之子(钱云宝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143,925,147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17%),除此之外钱京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

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振兴先生:中国国籍,1982 年 10 月出生,毕业于江南大学,曾任大亚科

技滤嘴材料分公司质量主管、江苏昊泰技术部副经理,2009 年 10 月任职于恒宝

股份,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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