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16-05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股东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各自拥有的、合计 100%的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股权,
并同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公司拟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相
关规定,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的相
关文件,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宜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造成
不利影响。调整后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宁波东力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同意将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宋济隆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
一,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构成关联交易。因此,
关联董事宋济隆先生和许丽萍女士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调整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方案的相关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徐金梧 刘舟宏 陈农
二 0 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