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交运: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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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6-038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3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

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

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本

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实施

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7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年7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7 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993 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6月28日至登记日:

2016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 宜昌交运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垚 田志华

咨询电话:0717-6451437

传真电话:0717-6443860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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