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6-052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6 年 6 月 28 日,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郑志锋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减持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郑志锋 大宗交易 2016 年 06 月 27 日 6.42 670,000 0.0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0,186,085 5.03 79,516,085 4.99
郑志锋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186,085 5.03 79,516,085 4.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郑志锋先生所持股份是作为 2013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
转增 20 股)后获得的转增股份。郑志锋先生承诺所持 2013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其持有的股份。上述承诺已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截至公司收到郑志锋先生的股份减持通知之日止,其在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公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
所作承诺均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后,郑志锋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郑志锋先生股份减持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