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马B: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来源:上交所 2016-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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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 凯马股份有 限公司独 立 董事提名人声 明

提名人 恒天 凯马股份有 限公 司董事 会 ,现 提名周 慈铭先 生

为恒天 凯马股份有 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候 选人 ,并 已充

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 专长 、教 育背景 、工 作 经 历 、兼任职务等情

况 。被提名人 已书面 同意 出任恒天 凯马股份有 限公 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参 见该独 立 董事候 选人 声 明 )。

提名人认为 ,被 提名人具各独 立董 事任职 资格 ,与 恒天 凯马

股份有 限公 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 立 性 的关系 ,具 体声 明如

下 :

一 、被提名 人具各 上 市公 司运 作 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 ,具 有 五 年 以上法 律 、经济 、

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 需的 工 作 经验 ,并 已

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 管 理 人 员培训 工 作指 引 》及相关规 定取得独

立董事 资格 证 书 。

二 、被提名 人任职 资格 符合下列 法律 、行 政法规l和 部 门规章

的要求 :

(一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公 司法 》关于董事 任职 资格 的规定 ;

(二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 员法 》 关于 公务 员兼职职务的

规定 ;

(三 )中 央 纪 委 、中央组织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ˉ音阝辞 去公职

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 上 市公 司 、基金 管理公 司独 立董事 、独立

监事 的通知 》 的规 定 ;

(四 )中 央纪委 、教 育部 、监 察部 《关于加 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 的意见 》 关于高校领 导班 子成 员兼任职务 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 监会 《保 险公 司独 立 董事 管 理暂 行 办法 》的规

定 ;

(六 )中 国证 券 业 协会 发布 证 券研 究报告执 业 规 范》关于

证 券分析 师兼任职 务 的规定 ;

(七 )其 他 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 定 的情形 。

三 、被提名人具各独 立 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 司或者其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 员及其 直系亲属 、

主 要社 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 配 偶 、父母 、子 女等 ;主 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媳 女婿 、兄弟姐妹 的配偶 、配偶 的

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 亍股份 l%以 上 或者是

上 市公 司前十名股 东 中的 自然人股 东及其 直 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甄 以上 的股

东 单位 或者在 上 市公 司前 五 名股 东单位任 职 的人 员及其 直 系亲

属 ;

(四 )在 上 市公 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 企业任职 的人 员 ;

(五 )为 上 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 其各 自的附属 企业提供

财务 、法律 、咨询 等服 务的人 员 ,包 括提供服 务 的 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 全 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 上签 字的人 员 、合伙人及

主 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 上 市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 重大 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 高级 管理人 员 ,或 者

在该 业 务往来 单位 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 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具有 前六项所列举 情形 的人 员 ;

(八 )其 他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认 定不具各独 立 性 的情形 。

四、独 立董 事候 选人 无下列不 良记 录 :

(一 )近 三 年 曾被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 罚 ;

(二 )处 于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为 不适合担任 上 市公 司董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 年 曾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 两次 以上通 报批评 ;

(四 )曾 任 职独 立董 事期 间 ,连 续 两次未 出席 董事 会会议 ,

或者未 亲 自出席 董事 会 会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 会会议 次数 三 分

之一 以 ;

(五 )曾 任职独 立董 事期 间 ,发 表 的独 立 意见 明 显与 事实不

符。

五 、包括恒天 凯马股份有 限公 司在 内,被 提名人 兼任独 立董

事的境 内上市公 司数 量未超过 五 家 ,被 提名人在恒天 凯马股份有

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 超过六年 。

本提名人 已经 根据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

司独 立董事各案及培训 工 作指 引 对独 立董事候 选人任职 资格 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

本提名人保 证 上 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 提名人完全 明 白做 出虚假声 明可 能导致 的后

果。

特此声 明 。

提名人 :恒 天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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