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5 证券简称:桂林三金 公告编号:2016-016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整合企业资源,延伸公司产业链并优化产品业务结构,进军大
健康领域保健品行业,向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和完善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综
合竞争力,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6年6月28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
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与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下称“三金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自有资金
50,620,161.10元收购三金集团持有的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下称“金可保健
品”)100%股权。
2、三金集团持有公司61.11%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股票上
市规则》规定,本次收购股权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表决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邹节明先生、王许飞先生、邹洵先生、
邹准先生、谢元钢先生、吕高荣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并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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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骖鸾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邹节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732230872U
经营范围:从事医药、保健品、房地产、农业项目的投资;科技开发。
2、历史沿革
2001 年 12 月 12 日,三金集团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2001]450
号文《关于同意设立桂林三金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邹节明等 541 名自
然人发起设立。2002 年 3 月 20 日,三金集团名称变更为“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06 年三金集团股东由 541 名自然人减至 510 名自然人,2006 年至
2007 年,三金集团 393 名股东同桂林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协议转
让其持有的三金集团股份统一于 2007 年 3 月 2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股权转
让完成后,金科创投持有三金集团 45.90%的股权,为控股股东。截至目前,三
金集团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名称/姓名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桂林市金科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1,256,900 50.63%
2 邹节明 33,205,900 16.60%
3 王许飞 8,703,500 4.35%
4 谢元钢 4,215,400 2.11%
5 王淑霖 2,984,700 1.49%
6 翁毓玲 2,900,600 1.45%
7 祝长青 2,644,200 1.32%
8 谢小姗 2,567,500 1.28%
9 汤一锋 2,523,800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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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韦葵葵 2,523,300 1.26%
11 其他 103 名股东 36,474,200 18.24%
合计 200,000,000 100.00%
3、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71,310.98 372,170.24 364,578.80
负债总额 105,980.65 118,103.82 124,083.61
净资产 265,330.32 254,066.42 240,495.19
营业收入 139,692.85 149,229.65 151,566.89
净利润 31,435.63 34,754.62 35,685.37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三金集团合并报表数据。
4、关联关系
三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60,672,000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1.11%。同时,公司董事邹节明先生、王许飞先生、邹洵先生、邹准先生、谢元
钢先生目前还担任三金集团董事,公司董事吕高荣先生担任三金集团监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本次收购标的为三金集团所持的金可保健品100%股权。
该等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股权的重大
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2、本次收购前金可保健品的基本情况
名称: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桂林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骖鸾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邹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肆仟贰佰柒拾伍万元
成立时间:1999年02月0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71145028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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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持股比例:三金集团持有金可保健品100%股权。
经营范围:(1)保健食品:胶囊剂、片剂(三金牌西洋参片600mg/片、西
瓜霜喉口宝含片1*8g/片、三金牌伊康美胶囊480mg/粒)(2)配制酒(露酒)(3)
糖果(硬质糖果、夹心糖果、压片糖果)(4)袋泡茶(5)含茶制品(6)果醋
饮料(7)果蔬罐头(8)固体饮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
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
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表仪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生产、销售牙膏、牙刷、香皂;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金可保健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金可保健品2015年度及2016年1-3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
审[2016]6361号审计报告,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6年3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2,530,525.70 43,563,659.14
其中:应收票据 50,000.00 244,214.40
应收账款 2,963,141.17 3,248,893.20
其他应收款 726,667.32 159,643.00
负债总额 1,644,880.34 2,803,219.93
净资产 40,885,645.36 40,760,439.21
项目 2016 年 1-3 月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2,958,890.83 24,451,760.85
营业利润 129,737.79 4,380,170.55
净利润 125,206.15 4,223,414.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7,808.76 4,357,535.37
金可保健品公司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包括1项发明专利、10项实用
新型专利、4项外观设计专利、11项商标、7项许可使用商标和1项域名。
4、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
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坤元评报[2016]253号评估报告,通过采用资产基础
法评估,金可保健品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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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的评估结果为:资产账面价值42,530,525.70元,评估价值52,265,041.44元,
评估增值9,734,515.74元,增值率为22.89%;负债账面价值1,644,880.34元,评估
价 值 1,644,880.34 元 ;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40,885,645.36 元 , 评 估 价 值
50,620,161.10元,评估增值9,734,515.74元,增值率为23.8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D=C/A*10
A B C=B-A
0
一、流动资产 29,081,864.69 29,358,281.44 276,416.75 0.95
二、非流动资产 13,448,661.01 22,906,760.00 9,458,098.99 70.33
其中:固定资产 915,445.30 955,460.00 40,014.70 4.37
无形资产 12,533,215.71 21,951,300.00 9,418,084.29 75.14
其中:无形资产
12,533,215.71 17,486,300.00 4,953,084.29 39.52
—土地使用权
资产总计 42,530,525.70 52,265,041.44 9,734,515.74 22.89
三、流动负债 1,644,880.34 1,644,880.34
负债合计 1,644,880.34 1,644,880.34
股东权益合计 40,885,645.36 50,620,161.10 9,734,515.74 23.81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为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并由交易各方公平协商
确定,最终确定本次交易成交价格为50,620,161.10元。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乙方”)与三金集团(“甲方”)于2016年6月28日就公司收购金可保
健品100%股权相关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如下:
1、甲方向乙方转让所持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以标的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作
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按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16年3月31日为评估
基准日的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即本次标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062.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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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签订本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汇付全部股权转让
款5,062.02万元。
3、甲方同意,自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即拥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享
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4、甲方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后,配合标的公司向桂林市工商管理局申请办
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变更、章程修订、董监事变更等登记手续。
5、甲方向乙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至股权转让完成之日,甲方对标的股权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并不受任
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权益或第三人权利的限制;
6、乙方向甲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1)按协议约定条款,按时支付股权转让款,办理标的公司股权工商变更
过户手续和办理标的公司变名手续。
7、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签署、交付、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各项税费。
8、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股权转让款,收购完成后金可保健品成为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公司全面接管金可保健品的业务,不会与三金集团及其它关联人产生
同业竞争,可以做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本次收
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致力于大健康领域保健品的研发和经营,有利于延
伸公司产业链和优化公司产品业务结构,向消费者提供更为全面和完善的产品和
服务,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减少了公司
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八、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三金集团(含同受三金集团控制的其他关联人)
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62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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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
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材料并进行了认真的查阅和了解,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已于会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情况说明,
在我们经过事前认真审查后,征得了我们的意见。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收购桂林金可保健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为定价依据,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收购是公司经营战略的有效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
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企业资源,延伸产业链并优化产品业务结构,提升综合
企业竞争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减少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
关联交易,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审计报告;
5、评估报告。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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