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6-053 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7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高送转议案等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790号)(以下简称《高送
转事项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我部注意到:2016年6月27日,你公司披露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高送转的公告》,拟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53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股,共计转增
1,012,700,000股;同时,以2015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9
股,共计送红股479,700,000股;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2,025,400,000
股。经事后审核,现有如下事项需要你公司予以进一步说明:
1.根据公司前期披露的定期报告,2013-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分别为89,959,637.36元、30,090,245.73元和9,750,346.80元,呈逐年大幅下滑之势,
2016年第一季度更是由盈转亏,亏损额达1543.6万元,另外,公司的营业收入、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亦均出现下滑。据此,公司近三年多以来主业萎缩,经营
状况欠佳。而公司此次公告披露,控股股东怡球香港“提议高送转主要是为了进一步
回报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良好的发展
前景等因素”,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为积极回报股东,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
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经过审慎评估,公司认为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鉴于本次公告内容与前期披露情况的巨大反差,现请:(1)控股股东怡球香港说明其
所谓“公司的经营成果、目前的经营情况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的具体所指;(2)
公司董事会说明其所谓“本次高送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的判断依据,以及
在主营业务明显下滑的背景下,通过此次利润分配大规模扩张股本的合理性和必要
性;(3)董事会以及控股股东分别说明:本次披露的高送转理由与公司前期定期报告
中反映的实际情况是否存在不一致;(4)董事会以及控股股东分别说明,除已披露理
由外,是否存在提议和通过高送转的其他考虑。
2.此次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黄崇胜、林胜枝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怡球香港计划
于2016年5月21日至2016年11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怡球资
源股票不低于2500万股,同时不超过5000万股,具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此外,
我们注意到,公司前期推进的重组事宜尚未实施完成,且较原方案出现一定变化,公
司在2016年6月22日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中披露,公司尚未向此次
重组的交易对方TML和上海欣桂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分别为约422.92万美元和3亿元人
民币。由于公司尚在办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Metalico 100%股权交割日变更为2016年7月1日。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
查并明确说明:(1)公司尚在办理相关审批程序的具体所指;(2)公司目前的流动性
状况和支付能力,以及未支付重组对价的原因;(3)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所得资金是
否拟用于支付公司重组对价,如存在相关安排,请披露具体情况。
3.公司在披露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前,股价上涨较快,上涨幅度明显超过同期有色
板块及上证综指的上涨幅度,请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查推出本次高送转方
案的决策过程,并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请你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