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 皇台 公告编号:2016-35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
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关于控
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就上述公告进行补充如下:
一、《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中:
补充披露为: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落款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0
日,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7 日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原“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托公司”)诉甘肃皇台酒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2015)兰民二初字第
438 号《应诉通知书》。
其余公告内容无变化。
二、《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中:
补充披露为: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6)苏 02 民初
80 号】落款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1 日,控股股东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厚丰)回函确认:法院 EMS 寄出文件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30 日,上海厚
丰前台签收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1 日,因收件人员出差,上海厚丰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才知悉是法院送达的诉讼资料文件。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收到上
海厚丰通知,因上海厚丰涉及为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有限公司向无锡食品
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事宜,无锡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向江苏省无锡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法院裁定:冻结普罗旺斯番茄制品(天津)
有限公司、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1 亿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其余公告内容无变化。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