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6-53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2016年6月22日以通讯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通知,2016年6月27日以通讯
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公司
设置 4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分别在:张家
口市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富华支行、中信银行世纪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
市桥西支行;公司将上述账户设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摩根士丹利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
管协议签订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宝鹏物流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融资 1.5 亿元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1.5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融资30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