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5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以电话、
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由公司董事长胡黎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
项备忘录 1-3 号》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
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股票激励对象为 59 人,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20,1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57%。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解锁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
象名单、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上海
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办法》对激励对象 2015 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考核结果予以审核,确认上述激励对象 2015 年度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已达标或达到以上标准,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
解锁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按《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二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金茂凯德律
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查阅。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及考核委员会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4、《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
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