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科技”)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后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沈卿作为澳洋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沈
学如的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的承诺和保证:
1、不干预澳洋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澳洋科技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
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
2、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澳洋科技的相关制度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
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并积极推进澳洋科技修订相关制度,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章制度,对本人做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承诺。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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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关于保证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之签字页)
承诺人:
沈 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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