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ST 东晶 公告编号:201606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
2016年4月11日下午13:00起停牌。2016年4月29日,公司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7日、2016年5月14日、2016年5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2016044、2016046),并于2016年5月28日,披
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2016年6月4日、
6月15日、6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6052、2016053、
2016057)。上述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是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标的公司控
股股东是中国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刘斌先生及其父母。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浦东新区老港镇南港公路1765号153室
经营范围: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热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设及上述工程
的工程总承包,电力设备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设计,工程招标代
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备租赁,电力设备、材料及配件的销售,承包境外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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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的勘测、设计和监理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劳务人员,建筑业(凭许可资质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斌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930号4幢213室
经营范围:国内外能源开发、建设、运营、咨询、管理;化工、石油、医药、化
纤、市政、环境、建筑、城乡规划、园林绿化景观和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服务;工程项
目总承包;工程、设备监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应用;电子产品、钢结构、管道防腐及保温工程、
石油化工设备及配件制造、安装、维修;承包国内外计算机应用系统及相关工程的开
发项目;承包国内外各类计算机房及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进出口业务;新
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组织生产;计算机及软件、电子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及上述范
围所需设备、仪器和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方式暂定为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
(三)停牌期间,公司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的沟
通与协商,并与标的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了重组意向书。
(四)公司聘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浩律师(上海)
事务所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
停牌期间,公司聘任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已进行了较全面的尽职调查,并积极
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五)根据目前的进展情况判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
事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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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还在进一步论证、完善中。
二、延期复牌的情况说明及审议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到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中介
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时间较长,此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仍
需要进一步论证、完善,相关准备工作的完成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6年6月2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2016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
年6月29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2016年7月28日。
为确保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报、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公
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推进,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
公司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自2016年6月29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期
限不超过2016年7月28日。公司将在2016年7月29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或报告书)。
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三、继续停牌的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
推进情况确定是否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
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
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公司在本次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公司承诺
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
次相关进展公告。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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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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