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57 证券简称:开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8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凯旋
西路 9 号公司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26 日 15:00 至 2016 年 6 月 2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克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
管、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 12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540,786,0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0287%。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7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539,861,40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62.9209%;参加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 5 名,代表股
1
份数 924,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7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5,392,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 3 名,合计持有代表股份数 4,468,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5 名,合计持有股份数 924,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2. 发行方式
2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3. 本次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5. 本次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7.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4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四)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A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4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22%;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15,8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0,320股,占出席会议5%
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3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4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22%;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15,8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0,3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3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及风险提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4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22%;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15,8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0,3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30%。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4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22%;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15,8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0,3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6
总数的0.293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海外地热开发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59,4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51%;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66,1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6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十)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4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22%;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15,8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0,3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3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540,743,6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22%;反
对股数2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49%;弃权股数15,800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2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350,320股,占出席会议5%
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37%,反对26,6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3%;弃权15800股,占出席会议5%以下股东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30%。
7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中(一)-(八)、(十)-(十一)项均为
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过三分之二同意通过;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九)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通
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胡小明、毛杭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
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