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L6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 2016 年 6 月 16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7 人,实出席董事 7 人,监事会成员
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
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分别与天津光明
新丽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天津津汇远景贸易有限公司签
署《资产管理协议》、《资产管理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于本公告日的 2016-L63 号公告。
二、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拟分别与天津紫金新
嘉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建设新汇商贸有限公司、沈阳世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北
京瑞景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滨河新亚商贸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管理协议》
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青先生、李国平先生、杨宁先生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 2016-L64 号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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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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