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6】第 10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的要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具
体如下:
问题 3、上市公司收购汇元通 26%股权的原因及必要性;上市公司《对外投
资暨关联交易公告》披露,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向汇元通 3 人董事会派驻 1 名董事
等,同时汇元通股东宁波融畅有限合伙人之一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为广博股份董事长戴国平、董事胡志明、职工代表监事林晓帆和高级管理
人员杨远(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晔锋(财务总监)等投资的企业,宁波融畅
的有限合伙人之一任杭中为广博股份现任董事。请结合上述情况,核实上市公司
是否能对汇元通实施控制、是否应并表汇元通;如是的,请自查本次收购是否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请财务顾问和公司审计机构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上市公司为贯彻和落实打造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跨境服务业务链的战略发展
方向,改以支付现金方式先行收购汇元通 26%股权,目的在于以参股方式参与汇
元通实际经营,考察其经营情况和业绩情况,为后续择机收购汇元通剩余股份实
施合并控制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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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本次交易完成后,广博股份仅占有标的公司董事会 1/3 的席位,无
法控制标的公司的董事会。
经核查,本次交易前,宁波融畅的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 合伙性质 出资比例
(万元)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广信息咨
1 普通合伙人 100 0.2220%
询有限公司
宁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2 有限合伙人 18,000 39.9512%
(有限合伙)
3 任杭中 有限合伙人 9,955 22.0952%
4 杨士力 有限合伙人 7,000 15.5366%
5 刘陈沪 有限合伙人 5,000 11.0975%
6 张倩 有限合伙人 5,000 11.0975%
合计 45,055 100%
其中,宁波融合为广博股份董事长戴国平、董事胡志明、职工代表监事林晓
帆和高级管理人员杨远(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冯晔锋(财务总监)等投资
的企业,任杭中为广博股份现任董事,杨士力为广博股份关联企业宁波春讯工艺
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因此,宁波融畅构成广博股份的关联方。
我们检查了汇元通的公司章程,广博股份与汇元通控股、宁波韦德签署的汇
元通股份购买协议书,宁波融畅同意购买决议,宁波融合的合伙企业协议和工商
登记资料,宁波融畅的合伙协议和工商登记资料,宁波蓝广信息的章程和工商登
记资料。我们对宁波融合、宁波融畅和宁波蓝广信息的出资人进行了访谈。
本次交易完成后,构成广博股份与宁波融畅共同投资于汇元通,因此构成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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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但是,广博股份并未通过任何方式控制宁波融畅做出合伙人决议或投资
决策。宁波融畅虽为关联方,仍能独立做出合伙人决议或投资决策,并在标的公
司享有股东权益。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广博股份未对汇元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实施控
制,本次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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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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