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6-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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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 2016-030 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

次会议(临时)通知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为满足 8.5 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需要,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彩

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

款人民币 10 亿元。本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

率,贷款时间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准。

二、通过《关于 2016 年度向关联方拆借资金的议案》(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整体资金计

划,本公司在 2016 年度内拟向控股股东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彩虹

集团公司申请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以余额计,具体借款时间及

金额由公司经营层根据业务需要实施),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投资所需

资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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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交易行为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盟权

先生、司云聪先生、张少文先生进行了回避。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此项交易。独立董事认

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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