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
目 录
一、验资报告 1-2
二、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
2、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3、验资事项说明 5-11
验 资 报 告
[2016]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30 号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
信或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申请变更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
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
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东方国信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5,101,485.00元,股本为645,101,485.00股。根据
东方国信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
定,东方国信 向425名员工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 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9,715,000.00元,申请增加新股9,715,000.00股,该425名员工按12.26元/股的价格进行
增资,并以货币资金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4,816,485.00元,股本为
654,816,485.00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东方国信以限制性股票激励募集资金
方式增发 9,715,000.00 股,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9,105,900.00 元,其中,新
增股本人民币 9,715,0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09,390,9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4,816,485.00 元,
股本为 654,816,485.00 股。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截至 2016 年 4 月 25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3,387,714.00 元, 股本为 643,387,714.00 股,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2016】京会兴验字第 05000014 号验资报
告。自 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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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771.00 份期权,增加新股 1,713,771.00 股。此次行权后东方国信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645,101,485.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645,101,485.00 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
不应将其视为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
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
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注册会计师:
韩景利
中国 北京 中国 注册会计师:
二○一六年六月一十六日 杨金山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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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京东方 单位:人民币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
新增注册资本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实收资本
认缴新增注册 土地
股东名称 知识 其 其中:货币出资
资本 货币 实物 使用 合计 占新增注
产权 他 金额 册资本比
权
例 金额 占新增注册资本比例
华泰股份证券有限公司(限
3,970,000.00 3,970,000.00 3,970,000.00 3,970,000.00 40.865% 3,970,000.00 40.865%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40 人)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85 人 5,745,000.00 5,745,000.00 5,745,000.00 5,745,000.00 59.135% 5,745,000.00 59.135%
合 计 9,715,000.00 9,715,000.00 9,715,000.00 9,715,000.00 100.000% 9,715,000.00 100.000%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
韩景利
殊普通合伙) 师:
中国注册会计
杨金山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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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
单位:人民币元
有限公司
认缴注册资本 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 本次增加 占注册资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本总额比 额 金额 本总额比
例 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 270,324,891.00 41.90% 280,039,891.00 42.77% 270,324,891.00 41.90% 9,715,000.00 280,039,891.00 42.77%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53,136,179.00 8.24% 53,136,179.00 8.11% 53,136,179.00 8.24% 53,136,179.00 8.11%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9,041.00 0.02% 9,844,041.00 1.50% 129,041.00 0.02% 9,715,000.00 9,844,041.00 1.50%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71,527,832.00 11.09% 71,527,832.00 10.92% 71,527,832.00 11.09% 71,527,832.00 10.92%
04 高管锁定股 145,531,839.00 22.56% 145,531,839.00 22.22% 145,531,839.00 22.56% 145,531,839.00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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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限售流通股 374,776,594.00 58.10% 374,776,594.00 57.23% 374,776,594.00 58.10% 374,776,594.00 57.23%
三、总股本 645,101,485.00 100.00% 654,816,485.00 100.00% 645,101,485.00 100.00% 9,715,000.00 654,816,485.00 100.00%
中国注册会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韩景利
计师:
中国注册会
杨金山
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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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信或公司)系由北京东方国
信电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原系由
管连平、霍卫平、潘晓忠投资设立,于 1997 年 7 月 28 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朝阳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 110105224962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
本人民币 50 万元,其中:管连平投入货币资金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霍卫
平投入货币资金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潘晓忠投入货币资金 15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30%。
2001 年 9 月 18 日经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500 万元,其中,管连平本次投入货币资金 180 万元、霍卫平本次投入
货币资金 135 万元、潘晓忠本次投入货币资金 135 万元。增资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分别为:管连平 40%、霍卫平 30%、潘晓忠 30%。
2008 年 2 月 29 日经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潘晓忠将所持公司
18%股权转让给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 12%股权转让给北京
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东及股权比例分别为:管连平 40%、霍卫
平 30%、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8%、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
2008 年 6 月 5 日经北京东方国信电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北京东方国信电子
有限公司以 2008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整
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折股份总
数 2,000 万股;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 11010500249629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整体变更后公司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管连平 40%、霍卫平 30%、北京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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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8%、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
2009 年 11 月 13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决定进行增资扩股,增加发行 280 万
股,每股面值 1 元,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元增至 2,280 万元,由王春卿、金凤、
张靖以货币出资方式认购公司的 280 万股增资。增资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管连平 35.0878%、霍卫平 26.3158%、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7895%、北
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5263%、王春卿 4.6052%、金凤 4.1667%、张靖 3.5087%。
2009 年 12 月 18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752.40 万元,
由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752.40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 2009 年 11 月 30 日,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32.40 万元。增资后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管连平
35.0878%、霍卫平 26.3158%、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7895%、北京仁邦
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5263%、王春卿 4.6052%、金凤 4.1667%、张靖 3.5087%。
2010 年 2 月 4 日经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王春卿将所持公司
4.6052%股权转让给毛自力,至此王春卿不再持有公司股权。股权转让后股东及持股
比例分别为:管连平 35.0878%、霍卫平 26.3158%、北京仁邦翰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5.7895%、北京仁邦时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5263%、毛自力 4.6052%、金凤 4.1667%、
张靖 3.5087%。
2010 年 12 月 2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02 号文批复、2011
年 1 月 2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31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1,017.6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并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
“东方国信”,股票代码“300166”,发行后总股本 4,050 万股。
2012 年 2 月 21 日经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总股本 4,05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4,050.00 万
股,将资本公积 40,500,000.00 元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500,000.00 元,变
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1,000,000.00 元。
2012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8,1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转增 4,050.00
万股,将资本公积 40,500,000.00 元转增股本,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500,000.00 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1,5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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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向限制性
股票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票 246.75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467,500.00 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3,967,500.00 元。
2013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申请增加注册
资本人民币 11,753,488.00 元,股本 11,753,488 股,由邢洪海、程树森、霍守锋、贾振
丽、李永杰、赵宏博、田佳星、王可、梁洪、武文袈、刘岩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主管部门批复后,以其各自持有的北京北科亿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科亿力”)股权和北京科瑞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明”)股权作为出资
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720,988.00 元。
2013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67,500.00
元,股本 67,5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5,653,488.00 元,股本为 135,653,488
股。
2014 年 6 月 23 日实施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5,653,488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138541 股。共计增加新股 123,967,496 股,增加
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123,967,496.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9,620,984.00 元,股
本为 259,620,984 股。
2013 年 2 月 25 日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 137 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06,115 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
为 1,297,503 份。2014 年 8 月 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
1,236,751 份期权,增加新股 1,236,751 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857,735.00
元,股本为 260,857,735 股。
2014 年经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东方
国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157,893.00 元,申请增加股本 18,157,893 股,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后,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8,157,893.00 元,
7
股本 18,157,893 股,由陈益玲、章祺、何本强和上海屹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屹隆”),以其各自持有的上海屹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
通信息”)股权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9,015,628.00
元,股本为 279,015,628 股。
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
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97,503 份,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可申请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06,115 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实际行权。
201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行权股数为 2,210 股。
2015 年 2 月 3 日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东方国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762,599.00
元,申请增加股本 4,762,599.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后,采用募集资金
方式增资,由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3,780,437.00 元,
股本为 283,780,437.00 股。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股本 41,049
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83,821,486 股。
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方国信 2014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821,4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8307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830751
股。
本次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283,821,486.00 元,股本为 283,821,486 股,2015 年 4 月
24 日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 562,839,321.00 元,总股本增至 562,839,321.00 股。
2015 年 4 月 25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股数为
2,488,427 份期权,增加新股 2,488,427 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5,327,748.00 元,
股本为 565,327,748.00 股。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5,327,748.00 元,股本为 565,327,748.00
8
股。
根据东方国信 2015 年 5 月 22 日根据东方国信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东方国信申请减少注册资本
人民币 520,915.00 元,减少股本 520,915.00 股,截至 2016 年 02 月 29 日,公司已完成
上述注册资本减少相关手续及各相关部门备案。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 99,627 份期权, 增加新股 99,627 股,公司注册资
本变更为人民币 564,906,460.00 元,股本为 564,906,460.00 股。
2016 年 4 月 25 日根据东方国信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东方国信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78,481,254.00 元,申请增加股本 78,481,254.00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核准后(证监许可[2016]420 号),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方式增资,由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
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
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43,387,714.00 元,股本为 643,387,714.00 股。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止,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 1,713,771.00 份期权,
增加新股 1,713,771.00 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645,101,485.00 元,股本变更为
645,101,485.00 股。
截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为 645,101,485.00 股,注册资本为 645,101,485.00
元。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9 号 D 座 1108。
公司法定代表人:管连平。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东方国信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5,101,485.00元,股本为645,101,485.00股。根据东
方国信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
9
东方国信向425名员工进行限制性股票激励,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715,000.00
元,申请增加新股9,715,000.00股,该425名员工按12.26元/股的价格进行增资,并以货
币资金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4,816,485.00元,股本为654,816,485.00股。
三、本次出资的审验结果
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东方国信根据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募
集资金方式增发 9,715,000.00 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涉及公司员工 425 人,
其中:华泰股份证券有限公司代 140 人认购 3,970,000.00 股,其余 285 人以个人身份
认购共计 5,745,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26 元/股,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9,105,900.00 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止,上述款项已
划入东方国信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的账户
350901880001506176 内,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9,715,0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人民币 109,390,900.00 元。
四、其他事项
1、2016 年 4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15 日止,根据东方国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与第三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告》,公司共对 135 名员工进行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实际行权 1,713,771.00 份期权, 增加新股
1,713,771.00 股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为 人 民 币 645,101,485.00 元 , 股 本 变 更 为
645,101,485.00 股。此次增资未经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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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均自本次募集资金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
转让。法律法规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报告仅作为东方国信申请工商登记提交的材料之一,不另作他用。由于使用
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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