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5 证券简称:恒华科技 公告编码:2016(072)号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号》、《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
销8名已离职激励对象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4,000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由17,593.90万元人民币减至17,590.5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关修订,修订后的《公
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公司章程(修订前) 公司章程(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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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93.90 万元。 17,590.50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7,593.90 第十九条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17,590.50
2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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